第52章 细解“法”(下)

(六)施行保甲法后半个月,朝廷又颁布“募役法”。

中国自秦代以后,民户每年都要向官府义务服徭役。

“募役法”,就是将原来按农户轮流服徭役,改为由官府出钱雇人承担差役。

官府的雇人的钱从哪里来?它包括两笔专款:

第一笔是“免役钱”,即不愿服差役的民户,按民户贫富,分五等交纳一定数量的钱。

第二笔是“助役钱”,以前城郭街市的民户、未成年人、单户、女户(无男丁,妇女做户主的民户)、寺庙道观、官僚地主没有徭役,这次全部出钱,称为“助役钱”。

除这两笔钱外,还有一笔备用款叫“免役宽剩钱”,各地先对雇佣差役钱进行预算,收钱时多收两分,防备水旱灾害的欠缺。

“募役法”不同程度的解放了生产力,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还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政策好不好?当然好,但还有人反对!反对理由:因为地主阶级要出钱了!他们不满意,当然这是他们的心里话。

(七)公元1071年二月,更改科举法。废除以前科举考试分为明经、诗赋二科﹐以经义取者为明经﹐以诗赋取者为进士。

新法改为经义策论取进士。经义即以经书文句为题,应试者作文阐明其中义理;策论即议论当前政治问题、向朝廷献策的文章。

科举考试改革对后世影响较大,后来经义策论逐步转为八股文。

(八)公元1072年三月,行“市易法”:开封设“置市易务官”,边境和重要城市设“榷货务”或“市易务”,平价收购集市上滞销的货物,并允许商贾贷款或赊货,按规定收取息金,市场短缺时再卖出。

政策好不好?当然好,但有人反对,反对理由:认为官府做集市,谋取商人利益,烦扰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