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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浪[校对版] 闪烁 1545 字 2022-10-20

按照《华盛顿海军军备条约》的规定,省会级巡洋舰因为装备的是一百五十毫米口径的主炮,所以仍然被定义为轻巡洋舰。实际上,从排水量、防护能力、续航力等各方面来看,省会级已经远远超过了传统意义上的轻巡洋舰,成为了帝国海军多用途巡洋舰的鼻祖,也成为了巡洋舰大型化的始作俑者。

战争爆发之前,出于成本考虑,帝国海军首先建造了吨位较小的松花江级轻巡洋舰。

当时,帝国海军就意识到,即便松花江级能够执行大部分由轻巡洋舰执行的任务,可是过低的排水量限制了执行其他任务的能力,同时还降低了防护能力与适航性能。这些,都会对松花江级的作战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可以说,帝国海军的顾虑是非常有道理的。

战争中,松花江级在伴随舰队作战时,确实能够有效的对付敌人的驱逐舰与轻巡洋舰,却难以在战场上发挥更大的作用。相反,排水量大得多的汉江级与扬子江级在实战中甚至能够对抗敌人的重巡洋舰。

正是出于这个考虑,战争爆发前,帝国海军就提出了建造一种新式轻巡洋舰的要求。

该计划随同“皇帝”级战列舰,“海龙”级大型巡洋舰一起被提交给了内阁政府,并且很快就得到了批准。因为战争迫在眉睫,所以帝国内阁政府对新式轻巡洋舰的价格管理放得更宽了一些,让帝国海军能够有足够的资金建造吨位足够大的轻巡洋舰。

在此情况下,帝国海军允许轻巡洋舰的设计排水量超过一万吨。

换句话说,重点不再是限制排水量,而是提高性能,特别是防护、生存、续航与适航性能,并且要求在设计的时候就留下改进的空间,为今后增添各种新式设备留下地方,并且要求战舰上的发电机功率能够为今后安装的雷达,长波电台等电子设备提供足够的电能。当时,帝国海军甚至参考了汉江级的设计,要求具有改装为重巡洋舰的潜力。只是,这个要求很快就被海军自己否决了。

最终拔得头筹的仍然是帝国在建造巡洋舰方面最具实力的崇明造船厂。

当时,崇明造船厂非常清楚海军需要什么样的战舰,可是其理解却有点过头了。

在其第一轮投标中,拿出的设计方案不像轻巡洋舰,更像是后来的大型巡洋舰。其设计性能自然不用多说,强大到让海军都有点意外。可同样的,其价格也不用怀疑,肯定昂贵到让海军无法接受。

说白了,在帝国海军的观念中,轻巡洋舰就是轻巡洋舰,而轻巡洋舰绝不应该是一种昂贵的战舰,应该是买得起,用得起,损失得起的普通战舰,是海军在战争期间能够大规模采购,能够大幅度提高海军作战能力的战舰。

只是,当时其他几家造船厂的设计方案仍然沿着海军原来的思路在走,性能差得更远。

第一轮招标之后,帝国海军给了崇明造船厂一份价值一百五十万金元的再设计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崇明造船厂如果能够在半年之内重新提交,并且得到海军采纳的设计方案,这一百五十万金元就是给造船厂的奖金。如果达不到这个目的,海军将采用其他造船厂的设计方案,并且在今后的建造中从建造费用内扣除这一百五十万金元。

六十九年(37年)五月,在合同最后期限前一天,崇明造船厂提交了第二份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