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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得谷树皮凑上来解释了几句,太史昆才算是搞明白了其中的事由。

原来这大宋的律法已经比较健全了,如若是有人犯了该死之罪,须得见官受审,却不得私刑处死。也就是说,太史昆昨日即使是真的为了营救张大户而杀死了余氏,实际上也是触犯了大宋法律的。

张大户虽说是被太史昆忽悠地团团转,可这并不能说明他是一个糊涂蛋。张大户昨日回家后立刻找人先去官府上下打点了一番,而后又以苦主的身份去官府胡诌了一番,于是官府下达的公文就变成了这样:

“有辽人盗匪垂涎张大户家财,先是将张大户囚于井中,又将余氏杀死。幸得义士太史昆英勇,手刃辽人盗匪,救得张大户性命。着衙差三人将辽人盗匪尸首收敛,于市暴晒三日,警效后人。并赏义士太史昆银两若干,彰显义举。”

太史昆不但没有为杀人受到惩罚,反而得了钱财,自是欢喜。那三名衙差取了辽人与余氏的尸首,受了太史昆一两谢银,也欢欢喜喜的离开了。

不多时,张大户府上一名管家将山中别院的地契,并着潘金莲的押身送到了太史昆的手上,又使得太史昆欢喜了一场。

太史昆本就是来自现代,所以在他的眼中,地契这种东西是可以与“房产证”划等号的,自然要细心收好。但是这奴役他人的押身在他的眼中只不过是一纸劳动合同,根本没有什么用处,所以他随手就将押身丢还给了潘金莲。

潘金莲在张大户府上为奴十年,受尽了盘剥,整日所想的就是赎回这押身,还得自由身。如今这押身真的从天而降,又怎能让金莲不欢喜?

金莲哆哆嗦嗦的捧着押身,喜极而泣。她取了一个火盆,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将那押身撕得粉碎,烧得精光。

待到押身变成一撮灰烬后,潘金莲这才想起,自己老父早已作古多年,家乡中再也寻不到一个可以栖身的亲戚。自己做了十年婢女,攒下的银钱不过寥寥数贯,又怎能立身养命?一时间,金莲红肿着双眼,立在原地望着太史昆怔怔发呆。

太史昆见势哈哈一笑,说道:“小莲莲你放心好啦!我又没说逐你出门!你就安心的在我身边吧,总之有我一口吃的,就决计不会让你饿着!”

太史昆的一番话放在现代也就是一句应景的话,因为现代的一口吃食是在是太微不足道了。但是古代生产能力低下,假如是到了大灾战乱之年,一口吃食足可以使人性命相搏了,因此这句话听到古人耳朵中,分明就是有了几分生死相交,不离不弃的滋味了。

金莲被太史昆几句话感动的一塌糊涂,嘤嘤地哭着钻到了太史昆的臂膀之中,娇道:“相公,你对奴家的好,奴家晓得了!奴家此后绝不再提名分二字,只是一心侍奉相公便是了!”

“侍奉?”太史昆一愣,说道:“莫不是小莲莲你要学习厨艺,每日为我煲汤烧菜?那倒是不错!”

“冤家!你怎好教奴家做那些粗活?奴家说的侍奉,是……”金莲媚眼如丝,伸出香舌在太史昆耳边绕了绕,嗤嗤地说了几句俏话儿,直把太史昆听得面红耳赤,一把拥住金莲丢在桌上,也不管房门是关是开,三两下又把那金莲剥的笋胸粉臀……

于是乎,太史昆在大宋建中靖国年间幸福的日子,就这么开始了。家中,有娇娘相伴,手中,有银钱花销。不过太史昆也没为此而消极,这厮知道:在冷兵器当道的古代,没有一身过硬的功夫,又怎能在江湖上行走?于是,太史昆在这武功二字上,着实下了一番苦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