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实在是抬不起来,但好在这种情况他们似乎也很常见了,就给她在下巴下面垫了一根长棍,硬生生地将她下巴抬了起来,正视着主教。
主教满意地收回视线:“审判开始。”
她缓慢地转动眼珠,看向审判庭的周围。
女巫审判有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原告陈述对方是女巫的理由,第二部分是被告自辩,第三部分是证明自己并非女巫——这个证明过程就是用各种圣物来考验你,看你能否经受住。
若她能经受住圣物考验而未死亡或者认罪,她就不是女巫。
但这些圣物考验与酷刑无异。
第四部分,也就是最后一个部分,即为陪审团宣判。
审判庭里有两种陪审团,第一种叫做教廷陪审团,由教廷的神父组成,有四名,第二种审判团叫做大众审判团,为教廷在大众中挑选出来,可以审判她的人,通常有二十余名,基本全都是有意向加入教廷的男人——据说是为了避免女巫混入,教廷筛选出来的所有陪审团的成员都是男性。
这个审判团的存在是教廷为了以示公平成立的,代表大众也可干涉女巫审判结果。
这两种审判团成员都有两种牌子,一种是有罪,一种是无罪,可宣判她的审判结果——可以说她的命运就是由这些人决定的。
哪怕她通过了第三部分的圣物考验,只要审判团最终给出的结果是有罪,她就不是完全无罪的,她身上仍有女巫嫌疑,可被无限地提起诉讼——就像现在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