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周考在周日上午结束,下午是难得的休息时光。
张翠杉和尹素淑今天难得把张楚和秦叶都留在了家里。
“先看录像!”
电视机里放映的是一支tv,歌曲很熟悉,就是尹素淑专辑里的《默》,但是演唱的歌手却是另一位女歌手。
这位女歌手已经出道了好几年,在圈子里算是小有名气。
如果说是盗版、商演用了尹素淑的歌,张翠杉不会如此慎重的对待。
因为九十年代的国情就是如此,盗版翻唱满天飞,虽然版权法早已经公布,但压根就没人管也没法管。
可这支tv上,却有一个与其他“借鉴者”不同的地方。
原唱:钱丽娟,作曲:何晨,作词:何晨。
在tv的最后还有这样一句: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花都名家音乐有限公司?”
张楚随意的把cd扔在桌子上:“这种事找律师去办就行了,咱们还要讨论什么?”
张爸一连冷笑了十几声,这才一字一句的把话吐出了牙缝:“是他把咱们告了!”
看到老爸反手把一张应诉状拍在了桌面上,张楚也被对方的这个骚操作给弄毛了。
把对方的起诉状看了一遍,张楚和秦叶都被气得够呛。
这家花都名家音乐公司,居然还伪造了人证和物证,以证明是他们先作出了《默》、《青藏高原》等七首歌,还要向尹素淑和词曲作者阿楚索赔一千万。
“主要是国内没有权威的注册机构,所以这种事近些年时有发生。尤其是单独出道的歌手,身后没有经纪公司或者挂靠企业的,稍有不慎就会引火烧身。”
尹素淑倒是很看得开,大环境如此,生气也没用。
“这个官司打就打,还不妨往大弄,告他们一个敲诈金额巨大和侵占财物的罪名!国内是没有权威的注册机构,可这些歌曲我早在霓虹和米国就都注册过了,他们必输无疑。我看出点钱,把声势弄大,也算是给业内那些害群之马一个警告。”
跳梁小丑不足为道,张家在hk聘用的有专职律师,只需左藤把在霓虹和米国注册的文件发给律师就可以了。
“今天的第二个议题,也是最重要的议题:给肚子里的两个小的取名字!”
张楚和秦叶一想,还真是。
按照本地习俗,孩子满了四个月就可以开始准备名字。
这是本地人的迷信,认为肚子里的孩子一旦有了名字,就算是在世间有了名号,不会被牛头马面在半路收了回去。
“弟弟的名字我看就是现成的,张无呜呜呜。”
秦叶捂住张楚的嘴,不让他把那个“父母祭天,法力无边”的家伙全名叫出来。
“不要开玩笑了,那个名字太晦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