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方律师伸出两根手指问证人丙道:“请问我这里有几根手指头?”
证人丙:“两根!”
然后又犹豫了一下纠正道:“不对,不对!四根!”
庭下的旁听者都是发出了一阵笑声,林天也在光子的耳边悄悄地说道:“我让人找的这几个证人有意思吧!”
光子捂着嘴道:“什么嘛,他们都是在胡说,证词都不一样!”
这时证人丙又抽搐了一番,对着律师道:“干脆你走近一点让我看清楚!”
己方律师直接摇头表示不用了。
接下来就是陈真自己的陈述了,“法官大人,我没有杀人,我当时一直在武馆,我的师兄弟可以替我作证。”
这时对方律师提出了质疑:“法官大人,我认为陈真和武馆里的人是同门师兄弟,所以他们没有资格做证人。”
下面精武会馆的人立马不干了站起身来道:“你在胡说八道,你在乱说话。”
法官大人直接拿起锤子敲起了桌子,“肃静!肃静!”
这时己方律师站起身来道:“法官大人,我有一位最有力的证人!”
对方律师:“法官大人,我认为华国人的口供不足采信!”
己方律师:“我的证人是倭国人!”
这时下面顿时议论纷纷,法官示意让证人出席,法庭门被打开,一位身穿和服的倭国人走了进来。
陈真认识这个人,她是自己的同学好像叫酒井美奈子,她怎么会在这里的,还来为自己作证。
对方律师来到酒井美奈子的身边道:“小姐,请先表明你的身份!”
“我的名字叫做酒井美奈子,我和陈真是同学!”
对方律师:“根据陈真所说,他整个晚上都在精武会馆,酒井小姐你能不能证明这一点?”
酒井美奈子反驳道:“陈真他说谎,那天晚上他跟我在旅馆的房间里头,一直都没有出去。”
对方律师:“酒井小姐,你是说整个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