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擦黑,刘季坐在老屋门槛上,手里捏根树枝,在地上划拉。
红袍随便搭在肩上,袍角拖泥里,血迹干得发黑——那是他这些日子跟人们干架时挑的,血糊一身洗不掉,骂了句“他妈的,穿红的得了”,从此成了他的皮。
这会儿,红袍在风里飘,像是随时要上战场。
萧何找了个半瞎的老书生,拄拐过来。
刘季抬头说:“会写字就行,帮我记。丰县规矩第一条:有粮大家吃,有仗一起打。”
老书生抖着手写下来,张良站在一边,瘦得像根竹竿,眼却亮得吓人,低声说:“沛公,《六韬》云,民为邦本,得其心则天下可定。分粮是第一步,接下来得让兄弟们动起来。”
刘季瞥他一眼,哼了声:“动?老子早想动了。丰县这破地,守着没意思,魏国那帮狗东西迟早来抢,不如先弄他们。”张良点头,慢悠悠说:“《六韬》武韬有言,敌不动我动,敌动我先动。周边城池乱成一团,趁势拿下,丰县才有喘气的机会。”
第四天清晨,天还没亮,刘季把兄弟们召到集市。曹参拎刀,萧何抱着一堆破布账,张良站在刘季旁边,手里捏本破书,没说话。
刘季一脚踩上青石,红袍甩得像团火,喊:“昨儿魏国探子来送死,说明啥?丰县这块肉,他们咽不下去,老子也守不长。周边几个城,砀山、萧县,全是魏国乱匪的地盘,抢粮抢人,比秦狗还狠。你们说,坐着等死,还是干他娘的?”
人群炸了,曹参吼:“干!”几千个兄弟跟着喊。刘季咧嘴笑:“好,从今天起,丰县不光守,还打。粮分下去,乡亲们有饭吃,咱们拿刀,抢回来更多!”
张良低声插话:“沛公,魏国势弱,分兵掠地,守备空虚。《六韬》云,以寡击众,当出奇制胜。咱们人少,粮少,得快打快抢。”
刘季点头,骂了句:“他妈的,早该这样。”他点了二十个壮汉,带上刀枪,又从乡亲里挑了十几个愿意干的,分了点粮,凑齐一队人马。
天刚亮,刘季带队摸向砀山,离丰县三十里,魏国在那儿屯了一伙乱匪,占了个破寨子。刘季没硬冲,学着张良昨夜说的“奇袭”,让曹参带一千人绕后烧粮仓,自己带着一千个兄弟从正面晃,嘴里喊:“丰县刘季来了,投降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