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我们拉钩

面对未央一脸得瑟的表情,问的这个问题。

林长乐无语的回了句:“别闹好吗?我比你大,你一口一个姐的,合适吗?你是真把自己带入到那首歌里了啊?你怎么不说,我这老中医行不行啊?”

见未央“咯咯咯”的捂着嘴在那笑,林长乐又连连点头,忍不住对她称赞道:“真没想到,你歌唱的这么好,你既然唱歌唱的这么好,为什么没有往歌手的方向去发展啊?以你的唱功,往多栖艺人的方向发展,不是随随便便的事吗?”

对于未央的唱功,林长乐是一点都不怀疑。

林长乐坚信,只要未央愿意的,她绝对是很容易在歌坛有一席之地的。

尤其是在当下,很多歌手连自己代表作都没有,全都是翻唱的年代。

就未央的嗓音,随便翻唱歌两首歌,想不火都难。

等火了以后上几个唱歌的综艺,这钱不比演戏来的快?

“这是我的爱好,我不想拿我的爱好赚钱,如果我拿爱好赚钱的话,那我唱的歌也会随之变质,会变成别人要我唱什么,我就唱什么,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我想唱什么,就唱什么。”

对于未央的回答,林长乐是非常认可的。

在未央说这些话的时候,林长乐连连点头。

现在的未央,她可以化身为文艺女流氓。

想唱什么,就唱什么。

可要是她真成了歌手。

那就是公司让她唱什么,她就唱什么,节目中让她唱什么,她就唱什么了。

那就完全的变了味了。

当你的爱好成了工作,就算你再喜欢,也有一天会乏味。

“再说了,你也知道我不喜欢这个圈子,我本来演戏就已经够累的了,我要是再去唱歌,那我不得累死?我还有时间做回自己吗?我要唱歌,也是在私下我心情好的时候,唱给我的朋友听。”

“你这心态可真好,要是换成那些整天想着火的人,估计整天在网上发自己唱歌的视频了。”

“人各有志嘛,我安澜虽然也喜欢钱,但我更喜欢做自己喜欢的事,今天我挺开心的,终于好好的做回了自己一次!猪头谢谢你了。”

“谢我做什么?”

“要不是你和我说了你的老家,我也不会来这里,我也不会认识咱爸妈,我的心情也不会这么的好,也就不会彻底的放开去做自己想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