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王:洪武二十四年(1391)朱元璋封其第二十三子朱桱为唐王,封地南阳府(今南阳)。
崇祯五年(1632年)朱聿键袭封唐王,崇祯九年(1636年)八月,后金阿济格进兵南犯,朱聿键不顾“藩王不掌兵”的祖训,亲率护军及招募勇士千余人北上勤王,后因罪囚于凤阳“高墙” 。
直到崇祯帝吊死煤山,弘光继而覆亡,朱聿键才被黄道周及郑鸿逵、郑芝龙兄弟等人拥立于福州登基称帝,改元隆武。
福王:福王朱常洵是神宗皇帝第三子,郑贵妃所生,万历二十九年(1601)被封为福王,封地洛阳。
朱常洵备受神宗喜爱,就藩时不仅有常年禄米万石,还请乞到大量田地。崇祯十四年(1641),李自成攻洛阳城,朱常洵藏匿于迎恩寺,被农民军发现后遇害。
关于福王朱常洵的死法,有多种说法,一种说法非常有名,他被起义军杀死后,其尸体被煮熟,与鹿肉一同被分食,称“福禄宴”。
这些藩王中,福王朱常洵和周王朱恭枵都是比较有钱的,因此陈平安的这次抄家行动,收获颇丰。
总共收获白银835万多两,当然这其中包括各地官方从这些藩王手中勒索后又收回上缴的一些财物。
当然,能抄出800多万两白银出来,这也跟河南这边的大明藩王们数量比较多有关。
好吧,800多万两白银,这还是小头,大头是各种的田地、宅院,字画古董等等,这些东西加起来,价值远远超过1000万两白银。
抄家这种事情,是陈平安这个皇帝的私人盛宴,自从山西那边的藩王被勒索事件之后,文官集团们就再也不敢从陈平安这个新帝手中抢食了。
当然,陈平安吃了肉,朝廷其实也算是喝了汤的。
朝廷是需要给各地藩王发钱的。
明朝建立后,朱元璋为巩固统治大封藩王,给予他们优厚的待遇,包括岁禄等。
按照规定,亲王每年有万石禄米,郡王两千石,镇国将军千石。
到了明末,大明藩王数量众多,成为朝廷沉重的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