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9章 护军制度

护军由来已久,两汉时多为隶属大司马,临时设置。

魏武任丞相时期,以韩浩为护军、史涣为领军,皆区别于汉官。建安十二年改“护军”为“中护军”,从此正式转变为中央官职。

而在地方上,或常设、或临时设置诸如安夷护军、抚夷护军、护羌护军、平虏护军等等军职。

听名字就能知道,他们的主要职能是监管归附的少数民族。

目前魏国的护军直接对当地都督或者朝廷负责,权限仅限于军事。

并且辖区模糊,多与都督防区重叠,未形成固定行政区划,还有很强的临时性,随战事需要而设废。

这就造成所谓的护军更像是一个收保护费的,平日里胡人们根本见不到几面,只有胡人与魏人发生矛盾了才有可能出面调解。

当然,这个调解大多时候是以武力镇压胡人收场。

而现在,羊祜讲述的这个新的护军制度则是与以往不同。

护军现在既是军事长官,也是行政长官,辖区内的户籍、税收、司法均由其负责。

同时明确辖区,以“护军城”为中心形成独立军政区,与郡县并存。

之后,魏国将会在天水、南安、陇西甚至凉州各郡的胡人聚集区设置护军以逐步改变部落自治的模式。

护军由魏人担任,由朝廷任免,下属官吏、将校可吸纳氐族人,并有明确的军功晋升体系。

当然,在这个体系中会给氐人酋长一定特权。

以天水郡治下的历城镇为例,历城校尉由氐族酋长担任,允许世袭,但头顶上的天水护军一定是魏国军官。

这与目前管理匈奴五部的方式有些类似,但关中氐人的管理却是以胡汉混编,由于氐人有农耕的基因在里面,相性、服从性相对会高一些。

这是十六国时期常用的一种制度,前秦为了瓦解汉人豪族坞堡,针对汉人聚居区大力推行。

而今魏国反之,则是为了瓦解部落组织,采取的战时军事管制向郡县制过渡的临时性制度。

对此,夏侯献是有深层次的考虑,想要把更多的人口纳入国家体系。

就在历城镇南部五十里处便有一座叫做“仇池山”的山头,那里主要以白马氐杨千万的聚落为主,外加诸多杂胡。

他们是魏汉这一带争夺的重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