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页

齐榆看了他一眼,视线在普罗米修斯身上晃了晃,不吭声。

“我们还没作自我介绍吧!”沈静秉突然想起来,眨了眨眼,“我是沈静秉,我的老板名字是齐榆,我们是……算是商人吧。”

“你们经营的东西相当与众不同。”普罗米修斯像是认真又像只是开玩笑,“不是谁都有能力跟神明做买卖的。”

“恩,我一般跟怪物做买卖。”沈静秉点了点头。

被赶出窝搜刮走了一大片财宝,强盗只留下一个银币的遭罪怪物们打了个喷嚏。

呸!去尼玛的买卖。

这特么是赤裸裸的抢劫!

敢辩吗!

沈静秉义正言辞:特么的有本事来咬我啊!

老子上头有人!

哈哈!傻了吧!

普罗米修斯也没打算纠结沈静秉的交易对象到底是谁,他仰头看了看碧蓝的天,算了算时间,“我想,我大概也得在这里呆上一段时间。”

“恩?”

“三万年快到了,宙斯会以一个合理的方式结束我跟他的矛盾。”普罗米修斯顿了顿,“当然,不会给予我公平,诸神之王总是要尊贵些的。”

普罗米修斯这么说着,语气中却并没有包含什么尊敬,就像是陈述事实一般。

沈静秉咂咂嘴,换了他被锁在这里三万年还被每天啄食肝脏,就算干不过宙斯也肯定想尽办法艹他了。

实在不行自己死翘翘了也比在这里痛苦要好得多。

不过神明一向都相当爱惜自己的生命,比之生命短暂的人类更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