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廷也是今天刚从国外出差回来,屁股还没坐热,南焉就找上门了。
听完前因后果,他不以为然的轻笑,“公司的人统一口径,估摸是被上头吩咐了,想保住饭碗,都是人之常情。”
明廷有一双看似很花心的桃花眼,以及一张长得比女人还妖艳好看的脸。
这要是穿上女装,寻常人真的很难分辨雌雄。
他们两人在大学时就认识了,但仅限认识。
后面因为工作室的一些商务合同,两人才多了交集。
都知道,律师的嘴,索命的鬼。
说白一点,就是毒舌,眼镜王蛇的那种阴毒。
但他说得对,誉峰传媒的副总是冯川的姐夫,公司谁敢得罪他。
“所以,现在能把她先保释出来吗?”南焉问。
“不能。”明廷答得干脆,“保释出来也没用,姓冯的受伤住院是事实,而且还被认定为轻伤。故意伤害致一人伤害的,量刑标准,在六个月到一年半之间。”
南焉脸色变了,“她这不是故意伤害,是正当防卫。”
明廷打了个响指,满意的挑眉,“这才是重点,问题是,强暴的证据呢?”
没有。
冯川一口咬定言轻是对他怀恨在心,才下手的。
又有办公室里的人证佐证,对于冯川是不是对言轻有意,他们均为否认。
甚至在他们眼里,冯川是个极为公正的形象。
“你能不说风凉话吗?”南焉冷冷的睇了他一眼。
“我哪一句风凉了?”明廷笑了,“这件事情,处理起来也不是非得要打官司,按现在这个形势,打官司,你朋友必输无疑,这牢饭吃定了。”
南焉没说话,等待他的下文。
“这种生活在黑暗里的蛆,最怕光,让你男人那束不怎么正义的光照进去,吓不死他。”他笑得痞里痞气,看上去没个正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