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坏就坏在他嘴长坏了,坏到她什么粉红泡泡都消失不见,只想退避三舍。
“……我都是用笔电写稿的。”好半天她才移开目光,要自己别痴心妄想。
“是,但是你了得,你是用钢笔打草稿的。”
他又知道了?又是二哥那个叛徒跟他说的?“我只是喜欢钢笔而已。”不要说得好像她多挥霍。
“我知道。”
又知道了?她到底有什么事是他不知道的?觉得不能再对话下去,她干脆从包包里拿出笔记本,拿起钢笔试写了几个字,觉得如自己猜想般的好用,便自顾自地写起她刚拟定的大纲。
她喜欢罗曼史,喜欢编写一个个属于自己的故事,哪怕每天睡觉的时间都不够,只要能够进行她喜欢的工作,累也开心。
前两天她刚开的稿子才设定好几个角色,大纲也只有开头跟结尾,她得赶紧把一些桥段摆进去才成。
“毛毛、毛毛。”
“不要再叫了,都被你叫毛了。”她没好气地道。
范姜逸笑得愉悦,径自道:“毛毛,还记不记得你五岁时跟我做了个约定?”
她正书写的字体狠狠往旁边撇去,垂着脸压根不想回答他的问题。
听,有谁会跟个五岁小女孩做约定的?怪人,他就是个怪人!
“其实,不管你记不记得,你的家人应该都记得,偶尔想起就会提一提,而现在你都三十岁了,又没有男朋友,是不是该跟我定下来了?”
她吓得手一抖,把笔给掉了,弯身捡起笔,头偏又往车门的方向撞了下,教她吃痛地低嘶了声。
“要不要紧?”他问着,大手探过来轻抚着她的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