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甲完毕,
李富胜站起身,
大喝道:
“直娘贼,这滁州城当初就是听了你小子的建议,城虽然拿下来了,但真拿得没滋没味儿的。
好在,也不晓得这三万乾军是从哪儿冒出来的,不过无所谓了,总算有一场正经仗可以打了。
我镇北军在荒漠和蛮人打了一百年!
乾人不是喜欢说我镇北军只是被吹嘘出来的嘛,
好,
这次老子就让他们乾人看看,
什么才是当世第一铁骑!”
第三十七章 兵法大家
人逢喜事精神爽,此时的李富胜就给人这样的一种感觉。
郑凡率兵打仗,更多的,还是享受那种策马奔腾千军万马按照自己的心意冲锋移动的主宰感,简而言之,就是为了装逼。
李富胜不是,李富胜是那种很纯粹地喜欢杀戮。
瞎子曾说过,一个人的眼睛最难说谎,李富胜的眼里的腥红,已经在疯狂诠释他此时对鲜血的渴望。
“郑守备,随我一起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