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了之后就当面和江行舟讲清楚了,你需要钱,我可以给你钱,但是你需要给我仿制一件一模一样的笔筒,我要用它来交付给客户。江行舟答应了我的要求,并且很快将这件仿制品给做出来了。可是,在我把笔筒交付给客户之后,他却突然间反悔,跑过去说要把支票还给我,让我把仿制的那件笔筒还给他。”
“这不是难为人吗?我当时已经把那只笔筒给了客户,又怎么可能再去找客户要回来?我又用什么样的理由能够把它要回来?难道我去和人说,这件是赝品,你把它还给我……被我严词拒绝之后,他就把那张支票丢到了我脸上。这也是后来他的儿子江来主动去尚美提出帮我们修复那只破裂的童子戏水瓶,却只要一万七千块修复费用的原因。他来,是为他的父亲把那笔钱给讨回去。”
“……”
第一百三十章、我忍不住想回!
一个故事,两个版本。
江来讲述的版本里面,江行舟曾经明确要求过赝品只供展示和私人收藏,不可以假当真进行售卖。而且,在得知父亲私自将赝品出售之后,江行舟愤怒不已,曾经打电话要求父亲将赝品收回……遭遇父亲的拒绝之后,抑郁而终,最后将那张支票撕碎一点点的吞进了肚子里。
父亲讲述的版本里面,他已经事先向江行舟进行过说明,赝品需要拿去交付他人,江行舟制作完成之后,却又临时反悔,想要把赝品给讨还回去……
父亲法理有亏,但是却不能将他归结为杀害江行舟的凶手。更何况江行舟之前已经答应过亲自出手制作赝品,制作完成交给父亲,父亲再将其交付给客人……他在这个时候反悔要求父亲去找客人要回赝品,那等于是把父亲给逼向绝路。
在那样一个年代,能够拿数十万出来买这样一个笔筒的,都是些什么人?
倘若父亲跑上门去说我卖给你的这只笔筒是假的,怕是买主能够把父亲撕成碎片投江吧……
林初一以前没少听长辈们说过创业艰辛的事情,说是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搏命都不为过。有些人拼成了,有些人拼没了。更多的人半死不活,最后泯然于茫茫人海。
马克思在《资本论》上面讲过:如果有百分之十的利润,资本就会保证到处被使用。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资本就能活跃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资本就会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资本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资本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去冒绞首的危险。
所有行业发展的初期,那种乱象都是触目惊心的。譬如早期的港台娱乐圈,杀人放火绑架勒索什么事情没有发生过?古董行业如此暴利,利润何止三百倍?双眼被数字刺激,人心被金钱蒙蔽,有人心黑手辣做出一些疯狂的事情也是理所当然的。
可是,听完父亲讲述的故事,林初一却迷茫了。
孰真?孰假?
江来那样的性格,以及当时的情绪反应,看起来不像是在说谎。自己的父亲呢?他说的话也是有理有据,根本让人找不到任何反驳的破绽……